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混壘

 

報名規則:

至少十人一隊(最少須含兩名女性),候補最多五名,並且指派一名隊長。

報名費 300 ,保證金 200

 

一般規則:

1.一隊上場之人員最少須兩名女性(在場上) 少一名者須讓分三分,而若超過兩名則每名加一分。

2.一壘手無須是女生、但女生投手強襲球直接出局。

3.有本壘前封殺線,若捕手已在封殺線前接到球,卻依然衝撞捕手, 直接取消該名球員比賽資格。

4.若遇到有需抗議之場合,只有該隊之隊長可以向裁判提出抗議。 其他人若向裁判抗議且持續影響判決也取消該名球員比賽資格。

5.向一壘跑的球員須踩一壘外側之壘包,避免衝撞。 若在線內與一壘手衝撞,判決跑壘者出局 若在線外與一壘手衝撞,則判決安全上壘

6.若比賽隊伍六隊以上則四強賽前採循環制,預賽每場以60分鐘七局為限,但至少完成五局的賽事,沒有延長賽。第三局差十分或第五局差七分則裁定比賽。四強賽以上每場以70分鐘為限,有延長賽。

7.進攻本壘時越過三呎線,跑者為封殺狀態。(跑壘員脫離壘線左右三呎,即一公尺者,判定出局)打者禁止甩棒,每場每隊第一次甩棒給予警告,第二次後打者直接出局。

8. 若預賽隊伍勝場數相同,則依序比較勝負關係、及得失分差。

9. 比賽採三呎線規則。

10. 攻守次序由雙方隊長猜拳決定。

11. 守備除原先九位選手外另有一名外野自由手。

12. 比賽前會事先畫製全壘打線,球一旦擊出超過全壘打線則判為全壘打,若落點在全壘打線前,打者最多能上到二壘,其餘跑壘員則能繼續推進。

13. 比賽中嚴禁滑壘,若出現滑壘行為者判出局;慢速壘球禁止選手盜壘

14. 選手須攜帶學生證以備查驗,未攜帶者若隊伍晉級,須在次輪比賽前,再次查驗身份,若無法證實身分相符,則取消該選手之比賽資格並將該選手在前次比賽中之賽點以棄權論。

15. 每次比賽皆須有第三隊派出四名裁判(主審、一壘線審、三壘線審、二壘審)屆時與賽程同時公告須派任裁判之隊伍。

重要特別規則:

1.好球帶包含本壘板全部皆為好球帶,投手投球準備動作不得超過 10 秒,投球應為高過投手身高之拋物線。

2.女生打者若擊出球,需經二次傳球(若二壘手接到球不可直接傳向一壘, 必須由其他壘手代為傳球,若未經過二次傳球該打者上壘。)

3.若女生人數剛好為兩人,不得指定其守備位置為外野,只能安排內野位置(含捕手) 若超過兩人則可排外野。

4.比賽用球為黃色快樂球(軟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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