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籃球趣味競賽(女籃改版)

報名規則:

  1. 一隊六人,須含"女生至少兩位",需選出隊長,負責處理報名、延賽等相關事宜。

  2. 報名完成後,成員不可更換。每隊僅能代表一個校友會,一隊報名費 300,保證金 200。一友會可出不止一隊。

  3. 各隊需出二名記錄(記錄需協助主辦單位記錄積分及時間)

  4. 聯合組隊:可以跟不同校友會合組,但是只能一個校友會的名義報名,計分時也是計入該校友會之中。

  5. 若未出記錄則須扣保證金六成,無故棄賽也扣六成。

 

比賽說明:

  1. 競賽分成兩大部分,團體技術賽&自由混戰,兩大部分所獲得分數相加得前三名獲勝友會

  2. 第一部分-團體技術賽規則:分為4個項目,各項目可分別由命中率或計時時間長短比較得到積分。(地板投球/傳球接力/三分球/上籃接力)

1.地板投球團隊六人各投球兩球(坐在禁區外),男生球員進球可得三分,女生球員進球可得六分,分數加入累計積分。所有投籃須於3分鐘內完成,每人投籃前可與記錄示意試投一球,該次射籃不計入成績,且一人最多試投一球。

2.傳球接力兩人一組(不限男女),傳接球過全場,來回算一趟,累積六趟,一組至少一趟,至多三趟,若明顯走步或其他明顯違例一次加三秒。秒數最快第一名可得24分 第二名20分 第三名18分 其他組別14分。

3.三分球(女生可投罰球)計時90秒,共有五顆球,在兩分鐘內累積三分球積分男生三分線一球三分,女生三分線一球六分,女生可投罰球線一球兩分。分數直接加入累計積分。

4.接力上籃一人一趟來回上籃放球,累積共六趟,男生要求動作:於指定地點跨下運球來回各一次,換手運球來回各一次。(註:現場會放角椎當作指定地點)女生要求動作:經過角錐處。,上籃放球須把來回指定動作與上籃兩球都放進始可換下一球員出發,一隊只有一顆球。秒數最快第一名可得24分 第二名20分 第三名18分 其他組別14分。累計積分第二部分-自由混戰對戰規則:申請對戰:以A、B隊為例A可向主辦單位申請向B宣戰,B可以應戰或放棄B若應戰則參照下列比賽規則進行比賽贏的友會可得15分,輸的友會可得五分B若放棄則A可無條件直接得到5分。

註1:一隊最多只可申請兩次對戰

註2:一隊在放棄對戰次數加應戰次數大於2可選擇不被申請!

 

比賽結束後與第一部份直接累計積分得前三名

 

球員與特別限制:

一隊場上女生必須大於或等於兩人

雙方球員的女生人數必須一樣(也就是兩隊都是3女或兩女一男)

男生封阻或抄截女生球視為違例,須交還球權。

男生只能投三分球,且一球兩分。

 

比賽規則:

1.採3對3半場制,先得13分者勝,一球兩分,三分球三分,罰球一球一分。計時10分鐘若未分數未到13分以分數高低來決勝負。

2.開賽前以猜拳決定控球權(由勝方取得控球權)。

3.每次投球中籃得分後均交換控球權。

4.每次發球均須由防守隊洗球,但防守隊洗球時只能持球兩秒。洗球後防守 球員不得停留於發球區內,球發出後則不在此限,進攻隊必須在五秒內自發 球區發球。

5.防守隊抄截獲球或搶得防守籃板球後必須將球送回到三分線外。此時防守隊可防守,進攻隊可投、傳或運球。進攻方搶到進攻籃板後,不用回場,可繼續投籃進攻。

6.投籃動作時防守隊犯規:

(1)球投中算得分,加罰一球,若罰進得一分,若未罰進則由對隊獲發球權 ;

(2)若球未投中,則獲罰球權。

7.犯規次數之計算:不計個人犯規,團隊犯規滿6次後均判罰球兩次,犯規罰球應以被犯規球員執行。

8.凡是技術、故意、奪權等嚴重犯規,均由對隊先行取得2次罰球,罰球不論中否,均由對隊繼續獲得控球權。

9.若時間結束雙方同分,則兩隊三位球員各罰一球以定勝負。若仍相等時,則兩隊球員交互罰球,先投中者為勝。

10.無籃下三秒制的規定。

11.比賽球場以正式籃球比賽的半個場區為準。

12.比賽均須以三人開始;之後得以二人比賽。比賽中球員可更換替補但場上女生球員仍須大於或等於二人,不足二人時應判棄權,由對隊獲勝。13.申訴:運動員資格之申訴,應於各場比賽結束前提出,否則不予受理。

14.其餘比賽規則,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之最新國際籃球規則。

15.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主辦單位修訂並公告之。

主辦單位

南友會

協辦單位

雄友會  竹友會

中友會  雲嘉會

成景會  投友會

蘭友會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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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召 李佳軒

 

網管 蕭瑀倫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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