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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椰林匹克桌球團體賽

1.比賽時間:3/24,3/25晚上六點到九點半,場地為男一舍B1桌球室。

2.截止報名時間:3/16星期天晚上12點以前或報名隊伍額滿。

3.公佈賽程時間:3/18星期二晚上公佈賽程。

4.繳交報名費和保證金時間:請各隊隊長或一名隊員,於3/18星期二的中午11點半到13點半,至舊體正門門口找負責人繳交報名費300元與保證金200元,如果於指定時間內無法到場繳交相關費用,請與負責人當日另外聯絡約時間,未繳交相關費用視同棄賽。開賽前7至3天退賽將沒收全額保證金但發還全額報名費;開賽前3天內退賽將沒收全額保證金但發還全額報名費,總錦標扣該項目的亞軍加權數。

5.報名規則:

(1)每隊4到10人,至少2男2女。

(2)每隊須選出隊長,負責處理報名、繳費等相關事宜。

(3)報名完成後,成員不可更換。

(4)每隊僅能代表一個校友會。

(5)每個友會可出多隊。

(6)選手不可以兼隊。

6.比賽規則:

(1)團體賽採兩單三雙,分別為男單、女單、男雙、女雙、混雙。

(2)採五局三勝制,比賽需打完5點,每局十一分制,有deuce制。

(3)每人最多可以兼打兩點,男女不可互相兼點。

(4)賽前先猜拳,勝者可決定發球順序或選邊。

(5)裁判將由賽事輪空的各隊隊長派員擔任。

7.賽程安排:雙淘汰或分組循環賽,視報名隊數決定,主辦方保有最後決定權。

8.比賽注意事項:

(1)可使用顆粒拍,但須在比賽開始前告知對手,違者以棄權記。

(2)發球需拋離手達十六公分以上。違者先警告一次,再犯以失分論。

(3)身體的任何地方不可碰觸桌面。

(4)蓄意以球或球拍攻擊賽務人員判當點落敗。

(5)比賽時間開始後,可練習3球。

(6)若比賽用球遭破壞,更換新球後,可練習1球。

(7)比賽時,運動員應按規定時間前15分鐘到場,比賽時間已到而未能出場比賽者,由裁判員判定棄權。

(8)選手須攜帶學生證以備查驗,未攜帶者若隊伍晉級,須在次輪比賽前,再次查驗身份,若無法證實身分相符,則取消該選手之比賽資格並將該選手在前次比賽中之賽點以棄權論。

(9)如比賽時間變動,以主辦單位競賽組報告為主。

(10)因場地及時間需要而採行分桌式比賽,各隊(員)須按指定球檯出賽,不得異議。

(11)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,及不遵守比賽條例規定者,立即取消其比賽資格,絕不寬待。

(12)未詳盡內容一切依中華民國桌球協會最新審定之桌球規則。

9.裝備注意事項:球拍需自備,比賽隊員需著運動服裝和運動鞋。

10.以上如有任何問題,主辦單位保有最後決定權。

 

主辦單位

南友會

協辦單位

雄友會  竹友會

中友會  雲嘉會

成景會  投友會

蘭友會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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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召 李佳軒

 

網管 蕭瑀倫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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